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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日,我的同事与家人在遵化市富力商城超市购物时,将随身携带的皮包按照程序存入电子储存柜中,随后进入超市购物约20分钟左右,去取包却发现密码条失效无法打开,立即找到超市工作人员打开储物柜,却发现皮包不见了,包内装有现金2000余元,手机一部,还有身份证,驾驶本,行车证及养路费卡及医保卡等证件,发现包不见后,立即找到超市经理查看监控录相,很巧超市的售货员告知存包处的监控坏了没修好,同时他们也向西三里派出所报案。当我的同事与家人要求超市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时,他们却一再推卸责任,说我的同事在存包过程中没将柜门关好,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么储物柜只关一次,凭密码条能打不开吗,这个解释能说的过去吗?经过再三辨论超市提出赔偿100元。到超市消费顾客的权益就这么不受保护吗,如果超市在存包处设置一名保安或者有相当清晰的监控,那么就不会让盗窃分子钻空子。现在我的同事十分苦恼,原本定的次日旅游也取消了,这次的损失两个月工资都不够,他们也正在等待再次找超市负责人讨个说法,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。派出所也只是做个笔录,让他们自己协商。谁能给我们老百姓当家作主呀,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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